截至目前,香港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,根据8月1日生效的《稳定币条例》,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,建议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批的机构应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提交申请。   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管理   稳定币具有加密货币的特征,可用于货品或服务付款、清偿债务、投资等交易,可通过电子方式转移、储存或买卖,还可以在分布式分类账或类似信息储存库上操作,并参照单一资产或一揽子资产维持稳定价值。   按香港金管局披露,“指明稳定币”是完全参照一种或多种官方货币以维持稳定价值的稳定币,一般称为“法定稳定币”。   合法的稳定币持牌发行人,只可委托认许提供者要约提供法定稳定币,以及该发行人是属牌照批准,认许提供者包括:持牌人、银行业条例认可机构、支付牌照、获批的虚拟交易平台提供的符合《反洗钱条例》界定的虚拟资产服务、香港证监会批准的1号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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